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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7/2021-00308 | |
發文字號:寧政辦函〔2021〕4號 | 成文時間:2021-01-25 |
發文機關:寧武縣人民政府網 | 主題詞: |
標題:寧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節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 | |
主題分類:安全生產監管 | 發布日期:2021-01-26 |
時間:2021-01-26 來源:寧武縣人民政府網
寧政辦函〔2021〕4號
寧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開展節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
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辦、局,居民事務中心,蘆芽山風景區服務中心,寧武經濟技術園區管委會:
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群死群傷、“小火亡人”和社會影響大的火災事故,根據《山西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山西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從即日起至春節前在全縣開展節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緊盯重大活動、重要場所、重點領域,深入開展節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加強執法檢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群死群傷、“小火亡人”和社會影響大的火災事故,為全縣人民過一個祥和美滿的春節、元宵節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節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順利進行,縣政府決定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狄文俊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丁建生 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治超協調服務中心負責人
胡增海 縣應急局局長
李宇曉 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 員: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專項行動,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和研究協調專項行動有關工作。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范圍
人員密集場所,即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廳、體育場館、會堂、影劇院、夜總會、網吧、卡拉OK廳等公共娛樂場所,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覽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
(二)整治內容
1.公眾聚集場所是否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并檢查合格。
2.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員工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等是否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裝飾等情況。
3.消防設施損壞停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是否運行正常,是否定期進行維護、檢測。
4.疏散通道不暢通。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及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窗口、陽臺處是否違規設置金屬柵欄等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障礙物; 建筑物排煙外窗是否封堵,是否在建筑撲救面設置廣告牌等影響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5.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與地上部分、住宅與非住宅部分未按規范進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缺失或者損壞;樓梯間、前室常閉式防火門常開;門窗孔洞、豎向管道井每層樓板處封堵不嚴密;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占用防火間距,高層建筑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
6.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群租房、商場市場等場所是否違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車間等場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7.違規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線路。是否違規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線路,是否存在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超負荷用電、未設置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情況。
8.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是否存在電動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位置未與周圍可燃物落實防火措施、采取“飛線”入戶等方式違規充電等情況。
9.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會熟練操作自動消防設施;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組織演練;微型消防站隊員不能及時有效處置初起火災。
10.消防管理機構、管理人員配備不足。鄉鎮、居民事務中心及居(村)民委員會及部分社會單位未建立專兼職消防安全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明確,特別是文物建筑缺少專兼職保護員。
11.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單位未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保養,并完整準確記錄;未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并如實登記報告;未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問題,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12.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單位檢查整改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開展宣傳培訓能力不足;員工不了解本場所火災危險性,不會報警、不會滅火、不會逃生;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行動能力差,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不強。
四、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居民事務中心: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重點排查轄區內高層住宅小區、“多合一”場所、群租房、勞動密集型企業、居民住宅等,集中整治電氣線路私拉亂接、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突出風險;同時,對轄區行動不便、長期臥床的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進行摸底,督促其親屬、協調居村委會人員研究針對火災情況下緊急救助措施。特別是農村用火用電安全,要根據消防宣傳“七進”要求,充分發揮“小喇叭”效應,進村入戶,每日播放提醒,全面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發生。
(二)教科局、民政局、衛健局:重點排查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院、醫院等場所,集中整治違規搭建彩鋼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規使用電器線路等突出風險。
(三)公安局:組織公安派出所對全縣九小場所進行節前拉網式排查,集中整治違規用火用電、鎖閉安全出口、“三合一”、“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隱患等突出風險。
(四)住建局:重點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住宅小區特別是高層住宅的管理,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確保高層住宅消防設施完整好用,集中整治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住宅小區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等突出風險。
(五)交通局:重點排查在客運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內設置的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酒店等場所,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有關消防工作制度。
(六)應急局:重點排查礦山等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整治違規搭建泡沫彩鋼板房、電器線路私拉亂接等突出風險。
(七)市場監管局:按照自身職責做好相關場所特種設備及電器產品、消防產品生產、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工作。
(八)文旅局:重點排查公共娛樂、旅游星級飯店、文博單位等場所,集中整治消防管理機構不健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鎖閉安全出口、私拉亂接電線等突出風險。
(九)農業農村局:依據職責配合有關部門將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納入農村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避免農村發生火災時出現水源不足、消防車無法到達火災現場等情況。
(十)能源局:重點排查電力企業、非電力生產企業自備電廠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對電力企業和用戶執行電力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引導用戶規范用電和使用電動自行車。
(十一)林業局:重點排查職責范圍內林區、林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其他涉林生產經營單位內的消防隱患,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組織實施重點火險區治理。
(十二)融媒體中心:指導廣播、電視、移動互聯網等媒體加強專項行動中的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配合消防救援大隊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失信行為。
(十三)消防救援大隊:重點檢查符合《山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社會單位和場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制定人員密集場所監督檢查計劃,隨機明確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加強對行業部門集中排查工作的指導,對風險突出、情況復雜的隱患單位,采取上門指導、執法服務等方式幫助查處解決;對嚴重失信、隱患久拖不改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定期在主流媒體上公布其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協調當地工信、住建、市場監管、金融、保險等部門建立信息互通互認機制,推動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單”, 實施聯合懲戒;同時推動有關部門將消防安全領域失信行為作為信用評價、項目核準、用地審批、金融扶持、財政獎勵等方面的參考依據。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自身行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重點排查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內涉及的12類整治內容,督促整改相對應的消防安全風險,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全力抓好此次節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二)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山西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山西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中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結合專項行動要求,制定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健全定期會商、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加強分工協作、協調配合,強化隱患防控和應急聯動,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
(三)跟蹤問效,狠抓落實。專項行動將列入縣政府對各有關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縣政府將適時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各單位節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要組織實施約談,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居民事務中心、縣安委會成員單位請于2021年1月30日前將專項行動工作部署情況和工作實施方案報縣專項排查整治領導組辦公室(縣消防救援大隊);專項行動表(附件)和工作小結,請于2021年2月9日(臘月廿八)前報縣專項排查整治領導組辦公室(縣消防救援大隊)。
附件:人員密集場所專項整治行動表
聯系人:李 利 0350—4769119
郵 箱:3085402995@qq.com
寧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